產(chǎn)權(quán)交易發(fā)布時間:2019-09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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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出租標(biāo)的基本情況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標(biāo)的名稱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溫州市火車站大樓三樓3年+2年租賃權(quán)(若3年期滿溫州站未啟動改造建設(shè)的,則租期自動延續(xù)2年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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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985000元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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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出租標(biāo)的 其他相關(guān)情況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出租標(biāo)的地址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浙江省溫州市火車站客站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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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出租面積(㎡)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3640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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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出租用途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辦公用房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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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出租年限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3年+2年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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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免租期限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2個月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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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權(quán)證信息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證件齊全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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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出租標(biāo)的使用情況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空置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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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資產(chǎn)評估情況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評估機構(gòu)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安徽中安房地產(chǎn)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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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評估基準(zhǔn)日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2019年2月28日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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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資產(chǎn)評估核準(zhǔn)或備案情況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資產(chǎn)評估已備案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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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其他披露事項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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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名 稱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溫州市軌道交通資產(chǎn)經(jīng)營管理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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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注冊地(住 所)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浙江省溫州市火車站客站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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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江慶鋒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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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社會統(tǒng)一信用代碼/組織機構(gòu)代碼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91330300716137782W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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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聯(lián)系人情況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姓 名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鄭仲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聯(lián)系電話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89727986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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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傳 真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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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郵政編碼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325000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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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聯(lián)系地址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溫州大道2305號溫州軌道交通控制中心21樓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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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資產(chǎn)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(zhǔn)情況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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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出租方?jīng)Q策文件類型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總經(jīng)理辦公會議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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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批準(zhǔn)單位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溫州市鐵路與軌道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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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批準(zhǔn)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溫鐵總辦[2019]6號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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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交易方式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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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1、信息披露期滿,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可以首年租金出租底價作為成交價,以協(xié)議轉(zhuǎn)讓的方式出租給意向承租方。在意向承租方繳納租金后簽訂交易合同,并于五日內(nèi)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協(xié)議。 2、信息披露期滿,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: 拍賣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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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交易方式說明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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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交易保證金設(shè)定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保證金金額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20萬元  | 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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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交納時間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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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報名截止前交納,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(zhǔn)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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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交納方式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銀行轉(zhuǎn)賬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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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交納賬號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收款單位:溫州聯(lián)合產(chǎn)權(quán)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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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賬號:741000120190008644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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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開戶行: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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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確定承租方后,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(nèi)原路退回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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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交易合同簽訂后,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(zhuǎn)為履約保證金。承租方需在五日內(nèi)付清首年租金,在付清首年租金后五日內(nèi)與出租方簽訂出租協(xié)議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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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交易條件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租金先付后用,首年租金在確定承租人之后五日內(nèi)繳納,此后每隔半年支付一次,以此類推。  | 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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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租金遞增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租期為3年+2年(若3年期滿溫州站未啟動改造建設(shè)的,則租期自動延續(xù)2年),前3年租金不變,第4年和第5年分別在首年租金基礎(chǔ)上遞增5%和8%.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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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履約保證金(租賃押金)設(shè)定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承租人需支付20萬整作為履約保證金,結(jié)清租金及其它費用并解除租賃合同后無息退還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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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稅收及有關(guān)費用的承擔(dān)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本次出租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、費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擔(dān)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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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其他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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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承租方應(yīng)當(dāng)具備的資格條件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經(jīng)營的單位或個人(投標(biāo)人未在 “中國執(zhí)行信息公開網(wǎng)”(shixin.court.gov.cn)和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(dāng)事人等負(fù)面名單),可接受聯(lián)合體報名。 2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等有效證件或組織機構(gòu)代碼證原件、復(fù)印件(加蓋公章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有效身份證復(fù)印件; 3、個人有效身份證及復(fù)印件; 4、委托代理的:授權(quán)委托書、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及復(fù)印件; 5、經(jīng)營用途:辦公用房且滿足相關(guān)消防等部門審批經(jīng)營要求; 6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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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其他披露事項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、裝修期限2個月,免租金,不計入租期內(nèi)。 2、租賃期內(nèi),其他費用包含但不限于物業(yè)管理費、水電費、衛(wèi)生費、治安費及排油排污、垃圾清運等其他費用由承租人承擔(dān)。如需使用天然氣則開戶及相關(guān)營業(yè)手續(xù)由承租人自行申報,申報手續(xù)費和天然氣管道引入施工費用由承租人承擔(dān)。 3、租賃期內(nèi),水、電等相關(guān)事項由承租方自行協(xié)調(diào)。 4、租賃期內(nèi),消防等相關(guān)報裝由承租方申報,申報手續(xù)產(chǎn)生的相關(guān)費用由承租方承擔(dān)。 5、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或新增附屬設(shè)施,須事先向有關(guān)部門(消防、安監(jiān)、行政執(zhí)法等部門)申報審批,并嚴(yán)格按有關(guān)部門的要求執(zhí)行。承租人的裝修方案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,裝修期間不得改變和損壞房屋主體的外觀、承重結(jié)構(gòu)、公共設(shè)施等。承租方未經(jīng)批準(zhǔn)擅自施工,或因裝修造成的房屋結(jié)構(gòu)破損導(dǎo)致安全隱患的,由承租方承擔(dān)一切責(zé)任,并負(fù)責(zé)對房產(chǎn)進行修復(fù),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須予以賠償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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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信息披露期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信息披露期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,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(xù)。  | 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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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,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延長信息發(fā)布:不變更信息披露內(nèi)容,延長30個工作日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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